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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职称重大改革!2025年职称评审新政策。

时间:2024-12-16   访问量:4997   

前段时间,人社部印发《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》(人社部发〔2024〕56号)








一、申报人通过这4种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,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!


对申报人重点监管以下方面:


(一)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、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;


(二)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、论文造假代写、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,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;


(三)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、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;


(四)其他违规行为。


2025职称评审新政策新风向






二、评审专家存在这八种行为的,取消专家资格!


评审专家重点监管以下方面:


(一)违规对外公布评审专家身份;


(二)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;


(三)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;


(四)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;


(五)在评议、打分、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;


(六)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,谋取不正当利益;


(七)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交换,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;


(八)其他违规行为。


第十八条 实行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度。评审专家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,对履行评审职责、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。


评审专家存在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,记入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限为3年,取消评审专家资格,通报其所在单位,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。




三、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!严厉查处


第十条 职称评审监管部门(以下简称监管部门)应充分运用随机抽查、定期巡查、重点督查、质量评估、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,通过现场观摩、查阅资料等具体形式,有效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,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。


监管部门可每年按一定比例随机选取部分评审单位,对其职称评审情况进行抽查。


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公安、网信、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本地区职称评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,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、考试、发证和收费事项,查处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开设虚假网站、进行虚假宣传、设置合同陷阱、假冒职称评审、制作贩卖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对非法机构、非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置。
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汇总全国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,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。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,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,依法依规予以失信惩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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